,《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规定》(GL-08)劳保用品发放管理制度(试行规定)劳保用品实行专项管理,定期定额统一发放制。由库管按此管理制度发放。部门负责人审批。现根据岗位需要,制定以下发放标准:—、工作服
(1)生产一线新入职员工第一年每人发放:夏装或秋装各两套。
(2)生产一线员工每人每一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2)搬运、清洁工每人每两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3)管理、技质后勤辅助人员每人每三年发放:夏装和秋装各一套。
(4)应外出或售后服务等,需领工作服时,必须由生产部经理签字。
二、卫生口罩
(1)漆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3个。
(2)木工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2个。
(1)打磨工种人员每人每月一次性发四个。
(2)其它工种人员因临时工作需要,需车间主任批准发放。
三、手套
(1)需带帆布手套的岗位:下料工、铆工、打磨工及搬运工每人每月发两付。(每一次发一付,余下的按以旧换新领用)
(2)焊工:每月每人发一双帆布手套,半年发一双焊工专用手套。
(3)库管每月每人发线手套和帆布手套各一双。
四、毛巾库管员、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每人每半年发一条
五、洗衣粉生产员工、搬运工及清洁工每人每季度一袋
(500g)库房季度一袋
(500g)
六、安全帽
(1)焊工专用帽每人每年1件,护腿每人每半年1件。
(2)打磨及铆工发专用安全帽一顶,若损坏或遗失,自行赔偿。
七、劳保鞋
(1)焊工绝缘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2)管理后勤辅助人员劳保鞋每人每三年一双。
(3)其它一线员工劳保鞋每人每年一双。
八、工作服和劳保鞋的收费标(对中途离职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公司不回收,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后,如果已发放工作服和劳保鞋,此项费用在本人本月的工资中暂扣,如果连续工作半年以上的员工,此暂扣的费用返还给本人;对连续工作未满半年以上离职的员工,此项费用按以下规定执行:
(1)连续工作不足半年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的10%收取。
(2)连续工作不足5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20%收取。
(3)连续工作不足4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40%收取。
(4)连续工作不足3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60%收取。
(5)连续工作不足2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80%收取。
(6)连续工作不足1个月离职的员工:工作服和劳保鞋按成本价的100%收取。
(7)新入职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时,由综合部收管此项费用;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由综合部返还此项费给员工本人;对未满半年离职而收取工作服和劳保鞋成本的资金,每半年上交财务部,并建立收取、返还及上交金额台帐,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