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的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3、公安机关开具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临时居民身份证需要缴纳的办理费用。
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的流程:
1、符合条件的,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
(1)已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了申领、换领、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申请手续;
(2)在申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后2至3个月内急需使用证件的;
(3)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已失效或未曾办理的。
2、临时身份证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3、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4、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5、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式样为聚酯薄膜密封的单页卡式,证件采用国际通用标准尺寸,彩虹印刷,正面印有证件名称和长城图案背面登载公民本人黑白照片和身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