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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我在整形医院,她在我手机上给我分期付款。我现在不想做这个项目。我还没开始做。我该怎么退?

2023-10-08 来源:步旅网

如果医美项目合同有相关的退款约定,可以退款。但是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没有与医美机构协商一致的,不可以退款,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昨天在整形医院,她在我的手机上给我分期付款,我现在不想做这个项目,我还没开始做怎么退

如果医美项目合同有相关的退款约定,可以退款。但是没有约定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没有与医美机构协商一致的,不可以退款,否则属于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我在x整形医院做了切眼袋,没做过,我现在

做整形手术被毁容属于医疗事故,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包括医药费、护理费等合理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我在医个整形医院交了钱没有做项目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一般是出院的时候统一结算,多退少补,如果出院结算的时候,发现仍然存在这种没有做的项目,而有了收费明细,可以要求退费,这是很正当的理由,如果这都不退的话,可以找医院相关部门进行反映核实,再不行可以找物价局医保局,卫计委等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进行反映,走法律渠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我姐姐让我拿身份证帮她贷款做整容手术。然后她说她不还。她说整容医院骗了我们。现在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有三种途径解决一:自己和医院协商。二:做鉴定,这个需要医院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找第三方来给做鉴定(鉴定费用自理)鉴定结果后视情况协商赔偿事宜。三:找律师,律师会全权负责的。这个你比较省心,当然费用自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口头或数据电文等形式的合同同样受到法律保护,但在发生争议时,没有书面合同可能导致举证困难,尤其是在证明买卖双方基本情况、二手车质量情况、价格、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等细节问题上体现的尤为明显。

我在整形医院办了贷款能给我退吗?

医院缴费后可以退款。在医院缴纳费用后,如果不进行相关项目的治疗,在办理出院时,出院结账的时候会多退少补的。退费必须收回原收款票据,由执行科室具体执行人员在票据上签字,并在票据背面写明退费原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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