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公司财务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资金管理,一旦出现财务犯罪,将面临刑事责任。法律规定,“贪污、受贿、挪用、侵占公共财物罪”的刑事责任由单位承担,但财务管理人员仍需承担个人刑事责任。因此,财务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法律风险意识,切实履行职责,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三条:单位犯罪,由单位承担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情节严重,对公司财产或社会公共财产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法可以责令关闭、暂停活动,吊销执照;负责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百二十四条:贪污公共财物或者侵吞本单位财物、挪用本单位财物、故意销毁本单位财物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五条:受贿行为,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二十六条:单位负责人滥用职权,给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造成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