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书面形式离职就是被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写的文字材料,交给聘用单位的辞职报告书。辞职不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视情况而定。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是来不需要以书面的形式,直接通知单位即可。作为法定义务,书面形式的申请离职是申请人以书面文本形式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申请人自愿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协议书。该协议文书可以体现劳动者的个人信息、原工作岗位、原劳动合同的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以及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内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