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事业单位是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从事非营利性的各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各种组织,包括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新闻出版等事业的单位。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法人是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包括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规章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特别法人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并明确其法人地位,由国家通过专门的法规和政策有哪些来规范,不受公司法规范。这类国有企业被赋予强制性社会公共目标,没有经济性目标,也就是说,它们的作用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务。像国防设施、城市公交、城市绿化、水利等,应该归入这类企业。这类企业需要由公共财政给予补贴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
特别法人的认定是基于法人种类和类型来确定的,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置和认定,应当在该组织成立时进行确定,具体情况下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是不同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章,涉及到违法情况的是需要追究法人的法律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十七条 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章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为特别法人。
第九十七条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和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机关法人资格,可以从事为履行职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动。
第九十八条  机关法人被撤销的,法人终止,其民事权利和义务由继任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没有继任的机关法人的,由作出撤销决定的机关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