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需要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凡是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披露。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