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购销印花税是合同双方都要交纳。此外购销双方如果未签订购销合同还需缴印花税。印花税是对在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征收的一种税。根据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印花税的纳税人可分为以下几种:1、立合同人。是指书立各类合同的当事人,即对合同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义务。如果某一合同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共同签订,签订合同的各方都是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合同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2、立据人。是指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所立书据如果是以合同形式签订的,则合同双方均为纳税人;3、立账簿人。是指设置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4、领受人。是指领取或者接受权利、许可证照的单位和个人;5、使用人。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是纳税人;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即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的当事人。现行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五档:1、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合同、保管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一;2、购销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三;3、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金额的账簿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五;4、借款合同的税率为百分之零点零五;5、对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只对转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为百分之一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则不征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八条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