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传销是指以推销商品或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目前警方加大了对于传销的打击,一旦发现了传销组织之后也会立马举报维权。不少传销人员在被抓到之后,都被拘留起来了,而一旦因传销而被拘留起来之后,很多人也关心拘留的具体时间,涉嫌传销被拘留,如果是治安拘留最长是15天就时间可以放出来。如果是刑事拘留,涉嫌犯罪,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然后还要法院审判。传销虽说也是一种以推销商品为主的营销活动,但是它又与其他营销手法有所不同,传销无论是对社会还是自己影响都是巨大的,一旦进入传销组织,应当想尽办法逃出深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