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驾驶员和车主是什么关系,
1、如果是雇佣关系,那么基本上驾驶员不用赔偿,由车主对第三方来进行赔偿,但驾驶员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要与车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如果不存在雇佣关系,要由驾驶员来赔偿,但如果车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的(如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恰是该隐患造成了此次事故或者知道驾驶人没有驾驶证、饮酒、吸毒而仍让其驾驶等)要与驾驶员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