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行政拘留十天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受过行政拘留的不影响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而不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所以不会影响无犯罪证明的开具。行政拘留一般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普通违法,不是犯罪。被行政拘留过的人,属于有违法记录,不是犯罪记录,两者是不同的。犯罪和一般违法不是一个概念,犯罪指违反刑法,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对于违反除了刑法以外的其他法律的行为是一般违法,是不可能记录进档案,也不是所谓的案底,所以是可以开无犯罪证明。刑事处罚的记录可以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查询到,判处缓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询到,所以犯过罪的人是开不了无犯罪证明。
法律依据: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的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事项不包括以下情形:
(一)行政
1.治安调解协议,不予处罚决定;
2.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决定,以及交通违法罚款(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
3.传唤(强制传唤)、继续盘问、拘留审查等行政性措施;
4.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刑事
1.刑事和解协议、撤销刑事案件决定;
2.因没有犯罪事实(含证据不足,不能认定有罪),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检察机关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和法院作出的无罪判决;
3.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等刑事强制措施信息。
(三)行政案件办理或者刑事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取证、起诉、审判等内容的过程性信息;
(四)按照有关规定已被封存或者应当被封存的公民在未成年期间实施的违法犯罪的处理记录,但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衍生问题:
无犯罪记录证明是怎么办理的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办理:1.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该公安机关根据掌握的情况为申请人出具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证明;2.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公安机关出具的上述证明材料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是否受过刑事处分的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