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儿童的权利可以通过协商商定。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并适用抚养子女的权利。判断的原则是帮助孩子成长。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父母住在一起。父母可以在下列情况下与父母同居,因持续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适合其共存;父母有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条件,父母要求子女与其生活在一起;孩子不能和父母住在一起,因为其他原因。如果双方父母都同意,两岁以下儿童与父母生活在一起,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则可以允许。
一、无法协商谁抚养孩子怎样处理
无法协商抚养孩子的方式是:
1、两岁以下的孩子通常和母亲住在一起。如果母亲有法律规定,她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2、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子女与父亲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求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随其生活。一方有法律规定的,可以优先考虑。
4、父母双方对八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二、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该怎么确定
非婚生子女监护权的确定:离婚后,哺乳期的孩子,以哺乳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因抚养问题发生争议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和父亲一起生活:
1、患有长期未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由于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十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当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