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嫌疑不一定就能进行拘留。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正在预备犯罪等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嫌疑人犯罪的是可以实施刑事拘留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