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先到学校应聘后再参加编制考试,教育局只负责管理,具体教师聘用由学校决定。 教师的聘用是由学校实际需求而决定的,教育局不负责具体细节工作。除了借调的方式外,聘用新教师都需要通过实习,在实习期间表现优异的参加编制考试,通过后才有机会转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五条 在职教师不管是在校期间,还是在假期,国家都照发工资,而且,国家规定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工资,教师待遇在目前得到了很大提高,今后还将不断提高。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违法了教育公益性原则和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教师应该成为社会道德的榜样和守法的楷模,有偿家教和有偿办班这种违法行为就必须予以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