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天然气开通步骤:
1、天然气管道和燃气表已安装在家中,需要打开使用。
2、持身份证、房产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或户口簿)到中央营业厅签订燃气供用协议,收取10元/年/户燃气事故保险费。
3、厨房将打开,门将在验收之日起24小时内打开。如需连接热水器管,应在验收合格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联系门打开热水器管。
4、维修工打开后,发放燃气卡(卡表),卡中已预留50平方米燃气。用户需要拥有三块电池和一张车主身份证的复印件。空气费是122.5元(50平方汽油费)。开业使用材料费按实际消耗品收取,上门服务费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