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档案接收不填是不可以的。
三方协议档案接收单位如若不填,后期学校是无法将个人的档案进行转移的,也容易导致档案的丢失。
关于三方协议具体如下:
1、三方协议档案接收单位不填是不可以的,如果不写的话,学校后期无法办理个人档案的转移手续,容易导致个人的档案丢失,或者是出现其他意外的情况;
2、若是公司没有接收档案的资质权限,可以是把这个档案接收的地址填写为自己户口地所在的人事局或者是人才市场;
3、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4、三方协议有法律效力的。对个人来说,签了三方协议,持报到证到就业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开始计算工龄,就业单位可以给个人缴纳各项保险,并在就业单位当地落户。就接收单位而言,企业与个人签订三方协议,也就意味着可以接收毕业生档案,并保障学生的上述权利;
5、三方协议一旦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权利受损方支付协议条款所规定的违约金,从实际情况来看,违约方多是毕业生。一旦违约,除本人应承担违约责任,还要支付违约金,因此毕业生需谨慎。
就业协议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而遗失协议书,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协议书编号及姓名),同时提供单位的接收证明,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携报纸原件和申请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由学校审核补发,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2、《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每个学生只有一份。建议学生自行复印留存,一旦遗失原件,则须在地市一级报纸上刊登遗失启事(务必注明推荐表编号及姓名),然后向学院提交书面说明,学院签署补办意见后,毕业生凭报纸原件和学院书面同意书到校就创业中心办理网上公示手续,公示两周无异议的,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遗失的,可至校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申请补办。补发的《报到证》备注栏内注明“遗失补办”字样。办理时须提供:
(1)本人书面申请;
(2)登报申明作废的报纸原件(需注明报到证编号);
(3)学院审核意见。
4、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后遗失《就业报到证》的,不予补办,可至校就创业中心申请到原签发部门办理相关证明。办理遗失证明时需提供的材料要求与遗失补办一致。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一位毕业生只有一份三方协议,如果签订后违约必须与原单位协商后要回协议,退还学校换取新的协议。如果不能换回新的三方协议重新签订,将可能影响毕业派遣,对自身最终就业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