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土地登记申请。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关登记机关提出登记申请。
2、由土地管理机关进行权属审核,包括初审、公告、复审、批准登记等步骤。
3、核发土地证书。审核通过后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