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有以下程序:
1.由全体发起人发起并订立设立协议。
2.全体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3.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4.进行必要的行政审批。
5.股东认购股份、缴纳出资。
6.验资机构进行验资。
7.确定公司的组织机构,选举董事会、监事会。
8.申请设立登记。
9.登记发照。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八十三条
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缴纳出资。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发起人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按照发起人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发起人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应当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设立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