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子没签合同押金不退是否合理视情况而定。虽然双方没有签合同,但是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租赁期间承租人未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的,押金不退是不合理的。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第四百三十六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