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扣税标准及个人所得税免征情形。工资范围内,个人所得税递增,从3%至45%不等。免税情形包括奖金、利息、津贴、补贴、福利费等。个人所得税分为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和利息等所得三种,税率分别为3%-45%、5%-35%和20%。居民个人综合所得需扣除六万元及其他专项扣除后计税。境外所得可抵免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
法律分析
工资扣税的标准如下:
1、工资范围在5000-8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3%;
2、工资范围在8000-17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10%;
3、工资范围在17000-30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20%;
4、工资范围在30000-40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25%;
5、工资范围在40000-60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30%;
6、工资范围在60000-85000元之间的,个人所得税为35%;
7、工资范围在85000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为45%。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如下: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二、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如下:
1、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总之,工资达到五千元的起征点的,工资扣税的标准为3%-45%,对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其每一年度应当纳税的金额为其年度收入减去六万元以及其他专项扣除等费用后的余额。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可以从其应纳税额中抵免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但抵免额不得超过该纳税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工资扣税标准根据不同工资范围有所不同,税率从3%到45%不等。同时,个人所得税有一些情况可以免征,如特定奖金、利息、津贴等。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不同类型的所得也有所不同,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至35%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适用20%的税率。总之,居民个人的纳税金额为年度收入减去六万元及其他专项扣除费用后的余额。境外所得可以抵免已缴纳的境外个人所得税,但抵免额不得超过应纳税额。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