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当在30天内向所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局应当在受理后的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若工伤事故影响肢体功能的可以向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认定伤残等级,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并据伤残鉴定结果认定赔偿数额。若工伤没有影响肢体功能,达不到伤残标准,在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意见的情况下,也可以不做伤残鉴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