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合同到期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期满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
原劳动部《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一个月向职工提出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的意向,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二)用人单位必须给劳动者出具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原劳动部《关于企业职工流动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向职工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终止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之一,用人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提供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
(三)终止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指出:“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合同了,公司应该出具的手续,一般如下: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这个是证明你已经和你的当前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也是你去下一个单位上班必要的)。
2、薪资证明(证明你在你的这个公司的月均收入,你未来的工作单位很可能会要来做给你定薪的参考依据)。
3、减员表(你单位究竟给你缴纳了多久的社保,和具体的缴纳金额的证明,下一个能给你缴纳社保的单位一定会要的)。
4、在你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在拿到减员表以后,社保可以暂时不予理会
劳动合同到期和自动辞职之间区别
二者之间的关系: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到劳动合同到期后不再去上班。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终止,不是劳动者自动离职。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自动离职属于个人违反劳动合同法;如果对企业造成了损失,应该承担责任。
但企业因为自动离职,扣除你2个月的工资是不妥的。
因为你就是不自动离职,也是只要提前1个月提出辞职就可以办理手续;最多影响过你一个月的工资,而不是2个月。
你可以到劳动局举报或投诉,要求企业支付你实际在工厂的工资。
你就说自动离职是因为企业扣了你2个月的工资才这么做的;这样企业违法在先,劳动局就会支持你的主张。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到期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的,而且用人单位也必须要出示离职的证明,证明本单位与劳动者已经不存在有任何的劳动关系,所以,对于双方一定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处理合同到期的事情,尽量不要引起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