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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子处罚标准

2023-10-14 来源:步旅网

假种子处罚标准如下:
1、销售假种子行政处罚的规定是责令停止立即这种生产经营的行为,而且对于甲的种子要进行没收,所因为销售甲的种子而得到的一些违法的所得的话,也要进行没收,同时也要进行一定的行政罚款,一般都是200元到2000元之间;
2、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4、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所谓“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是指因为过期、受潮、腐烂、变质等原因失去了原有功效和使用效能,丧失了使用价值的种子;
2、销售者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所谓“不合格”,是指不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者没有达到应当达到的质量标准;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任何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能构成本罪之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其故意的内容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明知是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而故意予以销售;二是故意以不合格的种子冒充合格的种子。过失行为,如在不明知的情况下销售了假的或失去使用效能的种子,不能构成本罪。
综上所述,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种子和违法所得,吊销种子生产许可证、种子经营许可证,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三条
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全国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分别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作物种子和林木种子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加强种子执法和监督,依法惩处侵害农民权益的种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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