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房产公证是不能够反悔的,特别是对于已经被处理了的房产而言,但是如果房产进行了公证且还未处理的,那么便还有周旋的余地,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