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后不能反悔,但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房产继承公证书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书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公证机关受理申请并审查相关证明材料;
3、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二、遗嘱公证后的有效期如何计算
遗嘱公证后的有效期的计算方式:自发给公证书后,该公证长期有效,但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且经公证的遗嘱,除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外,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公证机构应当撤销该公证书并予以公告,该公证书自始无效,公证书有其他错误的,公证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公证法》第四十条,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对公证书的内容有争议的,可以就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