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车不能办理过户的。只有当将一切贷款还清,包括本金和利息部分一切还清,汽车的产权才会再次归还到我们的手中。在办理车贷时,已经将汽车产权转交给了贷款机构。在日后,只有汽车的使用权,而没有处置权。
一、车辆分期过户手续流程
1、进入过户大厅后,出示相关材料领取《旧机动车买卖合同》,并进行填写。该合同一式三份,卖方一份,买方一份,工商部门一份。
2、将车开到过户验车处,进行验车、拓号、拆牌、照相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表》。之后便可将车停到停车场,去过户大厅办理手续。这一过程要缴纳“拓号费”。
3、到过户大厅收费窗口排队,缴纳“过户费”(年限越长,排量越小,过户费越便宜)。
4、去“转移受理”窗口办理相关手续。在办理之前需要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表/转入申请表》。
5、办完“转移受理”,拿到回执单,就需要到下一个窗口缴纳“上牌费”了。
6、之后的流程表就是选号,拿新的车牌、新的行驶本、登记证书,以及提车了。
二、车辆过户所需材料
1、《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原件;
2、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原件或者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二手车销售发票、《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出具的调拨证明应当是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原件(海关监管的机动车);
5、行驶证原件;
6、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原件(张贴机动车标准照片和车架号拓印)。
7、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
8、机动车标准照片1张;
9、《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请的机动车登记和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