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欠条时应注意三点:明确债权债务的主体,写清数额单位,表达清楚内容,一式两份。要注意避免歧义,如有担保人需注明担保方式。自然人需核对身份证信息,法人单位应盖章。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出具欠条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主体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义)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的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
4、一式两份。单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