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抢救药品器材做到五固定定品种数量,定点放置,定人保管,点期检查外修,定期消毒灭菌。二及时及时消毒灭菌,及时检查维修,物品有明显标记,不准任意挪用。各科室抢救车的急救药品按要求统一配备,专科急救药品须经科主任审核定出种类数量规格剂量配备,抢救车须定点放置,定人管理保证安全和使用方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购进药品,必须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医疗机构的药剂人员调配处方,必须经过核对,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