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个体户合伙债务平书面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2023-09-30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合伙是有效的,个体工商户签订合伙协议,如果协议是合伙人各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合伙协议是有效的。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和合伙人签的协议具备法律效益吗

合伙协议符合下列要求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伙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伙人意思表示真实;合伙协议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伙人不承认合伙了,没有书面协议,怎么办

没有合同但在实际上已经形成事实合伙关系的,算合伙。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伙协议,又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但具备合伙的其他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合伙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合伙关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第九百六十八条合伙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第九百六十九条合伙人的出资、因合伙事务依法取得的收益和其他财产,属于合伙财产。合伙合同终止前,合伙人不得请求分割合伙财产。

个体户,现在备案要交税吗?

现在个体户要交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体户,现在备案要交税吗?

现在个体户要交税。《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条规定,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规定,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第五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二条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计算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第四条个体工商户以业主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第五条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收入和费用。本办法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阴阳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是有法律效益

“阴阳”股权转让合同的法律效力是: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愿,是有效的;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现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是无效的。股权转让当事人为了达到一定目的而签署两份(甚至多份)内容不同的合同称为“阴阳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