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交了定金之后违约,应当使用定金罚则,如果有约定违约条款,也可以选择适用违约条款。如果没有违约条款就只能适用定金罚则。
二、定金的数额一般由双方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标的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无效。
三、如果接受定金一方违约则需要双倍返还,如果支付定金一方违约则不能收回定金。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及免责事由有哪些
定金罚则的适用:
1、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的一方违约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的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免责事由是: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免责事由。
二、签订合同时定金是否能注明违约双倍赔偿
签订合同时定金是否能注明违约双倍赔偿要根据情况而定,情况如下:
1、合同约定有定金条款的,适用双倍赔偿定金;
2、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
3、违约金条款和定金条款不能同时适用,当事人不得主张支付违约金,并要求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违约金是违约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时应承担的责任,而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应当作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的价款或者收回。
三、如何正确划分定金和预交定金合同
定金的惩罚功能即收取定金的当事人如果违约将向非违约方按照定金的金额加倍赔偿,如果支付定金的当事人违约,则已支付的定金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非违约方。
即使当事人在合同中措词使用的是“定金”的字眼,但在合同中没有规定定金的性质,该“定金”也不能产生双倍赔偿的法律效力。因此,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希望定金罚则能够得以实现,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出定金的法律性质,即收取定金的一方违约将双倍赔偿,支付定金的一方违约将无权要回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