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私立幼儿园不发工资怎么办
私立幼儿园不发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当劳动局监察大队确认情况后,会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逾期不支付的,可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老板少给我发工资了怎么办?
如果老板少给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补足;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还可以通过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等方法来讨要工资。
三、拖欠工资可以找劳动局补偿吗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补偿。我国法律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