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的财产划分原则及个人财产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父母遗嘱确定的继承财产、父母赠与财产、夫妻生活用品、一方的赔偿款或医疗费等。财产划分需遵循不同原则,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均分,个人财产一方无权分割,争议可通过起诉解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离婚时属于个人财产的有哪些?
1、“农村夫妻婚前财产”,是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买了车,买了房或者在农村建好房,这些都是属于个人财产,
2、“父母死后,遗嘱确定男女一方继承的财产”,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父母去世之后,生前的财产都是由子女继承,比如说:女方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百年之后,遗嘱上确定财产归自己的女儿所有,那么男方这边就无法分配,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3、“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在农村,的确有些父母因为儿子结婚所需,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拿了出来,去城里买房,而父母花钱买的房子,产权登记是子女的名字,那么这种情况下,将视为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不管责任在谁,因什么原因离婚,一方无权分割,如果是父母给首付,婚后夫妻两人一起还贷,这种情况就不同了,比如说,男方的父母给了首付,产权登记儿子名下,婚后夫妻两人共同还贷,那么房子的产权还是男方所有,女方只能拿到部分补偿。
4、“夫妻两人的生活用品”,男女结婚之后,都会有各自的生活用品,比如说:男方穿戴的衣服、女方使用的化妆品、首饰都属于个人财产,当然,如果是很贵重的物品,那么另外处理。
5、“夫妻一方的赔偿款或医疗费等等”,在农村,很多农民在外面都是从事高危、污染职业,假如在工作期间,丈夫出现事故,公司按照规定给予一笔补偿款,那么这笔钱,在离婚的时候,属于个人财产,女方无权分割,毕竟涉及到男方的生命和后续的生活问题,这样也很合理。
离婚时要牵扯到分割财产的问题,这就要把财产划分出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财产的属性不同分割的方法也是有所不同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遵循平等均分的原则,属于个人的财产一方无权分割,有争议的可以起诉解决。
结语
离婚时财产划分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农村夫妻婚前财产、父母遗嘱确定的继承财产、父母赠与子女的财产、夫妻的生活用品以及一方的赔偿款或医疗费等。财产分割原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均分,个人财产一方无权分割,如有争议可通过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