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信用卡持卡人欠款额度超过一万元以上,经过发卡行两次以上催收超过三个月拒不偿还的,银行会冻结卡片并将列入黑名单,同时还会起诉信用卡诈骗及恶意透支,法院强制执行。起诉后拒不还款且欠款金额超过1万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是属于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人民法院会判刑坐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