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一、在校生当兵和毕业生当兵的差别主要是:一是在校生是以学生身份当兵,毕业生是以社会青年的身份当兵,目前国家和军队对前者有鼓励政策,目前要求是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当然在具体执行中可能落实不一定到位),而后者没有。二是毕业生当兵相对而言年龄比较大,当兵之后由于可能面临超龄问题,在报考军校、改选士官时可能受到致命的影响,因此,毕业生当兵多数在部队没有什么发展前景。二、在校生属于学校集体户口,如果想以在校生入伍的方式参军,就必须从学校报名,如果你把户口迁回原户籍地,只能以社会青年身份报名,就失去了自己的优势,另外,从户籍地报名,在政审时毕业学校审查意见那一栏,由于你目前还没毕业,学校应该不会给你签字。而如果从学校入伍,学校签字应该没问题。最后,由于你不是从学校入伍的,许多在校生入伍优待你都享受不到,更重要的是学校可以有理由把你按自动退学处理,不再为你保留学籍,退伍后你将无法返校复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兵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应当将兵役工作情况作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评比和有关单位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十一条 国家加强兵役工作信息化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推进兵役信息收集、处理、传输、存储等技术的现代化,为提高兵役工作质量效益提供支持。
兵役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