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申请破产后,在法院决定破产清算之前,都可以申请破产重整。依据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还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一、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是哪些
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有: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
二、哪些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
债务人即企业、债权人可以提出破产清算。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流程
有限公司宣布破产流程:1、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2、法院裁定受理;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5、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7、由公司破产清算召开债权人会议;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