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来说是可能的,复审决定有两大类,一种是撤销原驳回决定。专利申请将恢复到作出驳回决定前的状态,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继续进行审查程序。另一种是维持原驳回决定。
《专利审查指南》
第七条,复审决定对原审查部门的约束力:“复审决定撤销原审查部门作出的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应当将有关的案卷返回原审查部门,由原审查部门继续审批程序。原审查部门应当执行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和证据作出与该复审决定意见相反的决定。”
专利复审请求人必须是被驳回专利申请的申请人以及被撤销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者是维持专利权的专利权人或撤销专利权的请求人,其他任何人都无权提出复审请求。复审请确认,必须在收到专利局驳回申请的通知之日起或者收到专利局撤销或者维持专利权决定的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复审请求,否则专利局作出的有关决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请求复审,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一式两份,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复审的理由只能针对专利局驳回专利申请或者撤销、维持专利权的决定所涉及的事项,不得提出其他无关的理由和证明材料。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复审时,可以修改被驳回的专利申请或者被撤销的专利文件,但是修改应当仅限于驳回申请的决定或者撤销专利权的决定所涉及的部分,也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一、专利失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专利权人自动放弃专利权
有些专利技术虽然还在保护期内,但专利权人已认为不具备利用价值,不愿意继续为之承担各项义务,而自动以书面形式声明放弃。
2、专利保护期满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自专利申请之日起满20年,专利权人便不再享有独占权。
3、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费用
专利权人必须履行缴纳专利维持费的义务,无正当理由而不按时缴纳的,即视为自动放弃专利权,也成了失效专利。
4、专利申请文件不符合初审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案后,要对其申请手续是否完备、文件是否齐全、著录是否符合专利法规定、申请人的身份是否符合专利法要求、发明主题是否属于专利法保护范围、是否已交纳申请费等进行初步审查。
5、专利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撤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符合专利法规定,即行公布申请人的发明。申请人应在法定期间内请求进行实质审查。
如果申请人不请求实质审查,则该申请视为撤回,成为失效专利。
6、专利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则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则视为撤回,由此成为失效专利。
7、未在我国申请专利保护
专利权具地域性,一国授予的专利权只能在该国法律管辖的领域内得到支持与保护。
国外专利如果未在一年内在中国申请专利保护,就不受中国专利法保护,该项专利在中国就成为失效专利。
8、发明专利申请案被驳回
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认为专利申请人的陈述和修改还是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驳回了专利申请。
9、专利授权前的撤回申请或专利权被宣告无效
申请人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撤回了专利申请,或在授予专利权后,被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可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
失效专利并不是代表这些专利没用了,而是这项专利不受法律保护了,使用该专利不会侵犯他人的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