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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意倒卖电瓶怎么处罚

2023-10-01 来源:步旅网

法律分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对于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有毒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以污染环境罪处罚。而司法解释又规定了对于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危险废物,属于刑法规定的“有毒物质”。依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规定,废弃的铅蓄电池和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汞开关、荧光粉和阴极射线管等部件为危险废物。同时,对于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以营利为目的,从危险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并具有超标排放污染物、非法倾倒污染物或者其他违法造成环境污染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综上,对于没有废物经营许可证,私自倒卖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并造成环境污染的,是构成污染环境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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