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五条”调控细则,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7日晚发布《关于调整北京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通知》。《通知》要求,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七成。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人通过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所购住房,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通知》规定执行。央行营管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各商业银行落实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进行督查。目前各商业银行北京分行均已调整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严格执行《通知》要求,但目前二套房贷利率并未调整。分析人士表示,受新政影响最大的主要是改善型需求,预计未来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将跟进上调二套房贷首付比例,但全国普遍上调的可能性不大。《通知》还规定,对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央行营管部表示,这体现了对居民自住型、改善型购房需求的支持。根据《通知》,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家庭继续执行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规定,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新国五条的房贷新政策限购通知明确指出“限购区域应覆盖城市全部行政区域;限购住房类型应包括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资格审查环节应前移至签订购房合同(认购)前”等。其中“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意味着限购范围有扩大的可能。调控政策从严从紧,更具针对性。限贷对于二套房贷政策,体现出差异化要求的特点,没有统一要求提高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而是要求“对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可根据城市人民政府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税费税收的调节作用加大。政策首次明确二手房交易中的个人所得税将会严格按照个人所得的20%征收,这将会增大交易成本,对二手房市场将会产生明显影响。需要注意的是其他城市出现房价过快上涨情况的,省级人民政府应要求其及时采取限购等措施,防止楼价的快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