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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租金拖欠问题的解决方法

2023-09-30 来源:步旅网

如何处理门面拖欠租金问题,包括解除租赁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租金、要求支付违约金、请求赔偿损失、恢复房屋原状以及不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条款应明确支付方式和时间,违约可能导致合同解除。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双务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

法律分析

一、门面拖欠租金怎么办

(一)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期内,租客拖欠租金达到一定的期限时或者直接逃走,符合解除条件的,房东可以提出该项请求。

(二)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租客还没有搬离房屋的,可以请求支付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写确定的日期和金额,如果租客已经自行搬离的,可以请求至搬离之日的租金,不足一个月的租金,按天折算。

(三)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租客没有按期支付租金甚至在租赁合同期限内自行搬离的,该行为构成合同违约,房东无论是否请求解除租赁合同,都可以按租赁合同约定,要求租客支付违约金。

(四)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租赁期间,有将租赁物或附属设施损坏的,可以按价要求赔偿。但是,房东需要注意的是,物品的价格要根据新旧程度确定,不能全部按新的物品定价。另外,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房东如要求赔偿损失,需要举证证明有哪些具体的损失。

(五)恢复房屋的原状。出租的房屋如果是商铺,一般情况下不同的行业需要不同的装修,可能会很大程度上改变原来的格局。

(六)不予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

二、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条款

(一)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以现金支付或是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采用银行转账需写上户名、银行账号),实行按月支付、按季还是年支付等。

(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应于每月的具体日期支付租金。如果承租方在一定宽限期内没有按期支付,应支付迟延租金或违约金或出租方可解除合同。

三、租赁合同的特征

(一)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在租赁合同中,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三)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租赁合同的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当事人只要依法达成协议合同即告成立。

结语

对于门面拖欠租金的情况,房东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解除合同、要求支付拖欠的租金、要求支付违约金、请求赔偿损失、恢复房屋原状、不退还租房押金或保证金。在租赁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以确保双方权益。租赁合同的特征包括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双务有偿合同和诺成合同。以上是对门面拖欠租金和租赁合同的一些重要事项的总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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