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职业病尘肺病工伤赔付标准包括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月伤残津贴及停工留薪。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的伤残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是十六个月的职工本人的工资。每月的工资要保留其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其适当的工作,并且每个月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不用上班),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养老保险及基本医疗保险。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每月伤残津贴(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养老保险: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领取养老金。如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换句话说,养老金不会低于伤残津贴。
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工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劳动者可以从这三种赔偿中选一种)
1.每月工资
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并发放每月工资。(劳动者要上班)
2.每月伤残津贴(原工资*70%或原工资*60%)
保留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缴纳社保。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劳动者不用上班)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