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会要求。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这是由于再次就业就不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