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人员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一、工伤认定后扣奖金吗
工伤认定后不会扣奖金,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伤残待遇包括: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生活自理障碍程度支付生活护理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其他。
二、工伤中医疗费用有什么
工伤中的医疗费用包括: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三、工伤期间能否得到所有赔偿?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