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其他人代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代签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要看具体的情况。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
1、事前授权
代签行为实质为委托代理,代理人根据劳动者的委托授权,以劳动者的名义代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有效,效力直接归属于劳动者。
2、事后追认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因此,对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事前无授权而事后追认的,劳动合同也能得到有效认定。
在满足上述情形的同时,代签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代签劳动合同才能认定为有效。
法律要求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主要目的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劳动争议。站在这一角度,若单位已积极主动履行签订合同的义务,且该劳动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劳动者以实际行动履行了合同主要义务并获得报酬,则可以视为劳动者对合同的认可,不宜再追究用人单位的责任。
二、劳动合同单位没盖章有效吗?
劳动合同没公司签字和盖章不生效。按照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90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协商订立的,其中约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关系中起到很重要的权利义务保障作用。对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各自权益都有很大影响,原则上应该由双方亲自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