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局官网点击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查询服务—表单下载—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然后就可以打印参保证明。
参保凭证是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
记载参加社保的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参保单位等信息,一般办理工作转移时需要此凭证,以便在下一家工作地接续社保缴费。
社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发票。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凭证如不慎遗失,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给用人单位或者个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