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单身不能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一个人缺乏对象进行公证,花掉了自己公证的财产,不能具备财产公证的有效性,在法律上不被承认,所以没有实际意义。所谓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或者已婚夫妻就婚前财产所有权达成协议,并对该协议进行公证。公证处应当审查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