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冒用了他人身份证会如何处罚

2023-09-29 来源:步旅网

被冒用身份证的人也不只是只能自认倒霉,毕竟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视具体情况处罚也有所不同。

最常见的就是我们在办理事务的时候,在金融机构或者医疗、电信等单位留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过后却被泄露的情况。

按照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是在租房或者卖房过程中,身份信息被中介或者是出租人泄露导致被冒用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下列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一、身份证被冒用报警不立案怎么办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身份证被冒用后报警,公安机关不立案的,如果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报案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