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落实重在“第一责任人”是由他们所处的地位和所应负的责任决定的。无论是党委政府的主要负责人,还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在一个地区、一个企业中起着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都在本地区、本企业中统揽全局,是各项工作的实际决策人和领导人,许多方面的工作需要他们亲自组织、主持和实施。
法律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明确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地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地方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