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需要提交多项材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证明、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新股东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批准文件、营业执照等。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股权变更,还需报送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的文件。
法律分析
外资公司股权变更适用公司法关于股权变更的规定,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此外,由于外资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在企业投资者之间协议转让股权和企业投资者经其他各方投资者同意向其关联企业或其他受让人转让股权的情形下,还应向审批机关报送下列文件:
(一)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
(二)企业原合同、章程及其修改协议;
(三)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企业董事会关于投资者股权变更的决议;
(五)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
(六)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并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
(七)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
结语
根据公司法关于外资公司股权变更的规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出资情况表、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通知和答复意见、股权转让协议或交割证明、新股东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公司章程修正案、必须经批准的相关文件或许可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此外,对于外资企业,还需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向审批机关报送投资者股权变更申请书、原合同、章程及修改协议、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董事会决议、股权变更后的董事会成员名单、股权转让协议等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七条 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本法所称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一章 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第一百九十二条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其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经批准后,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审批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