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牌照一般可以用30天,在取得正式牌照之后就可以作废。如果超期适用临时牌照,会面临暂扣车辆、罚款200元、扣3分的处罚决定。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收回号牌、行驶证,核发有效期为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将机动车档案交机动车所有人。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临时行驶车号牌的有效期限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