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没盖公章有效,但要求合同上有签名或手印。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所以合同上未盖章,但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按手印的,合同依然可以成立且生效。
对于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情形有: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
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综上所述,签合同没盖公章有效,但要求合同上有签名或手印就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